为全面提升教学质量与教学效果,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中的问题,深入贯彻教师队伍“传、帮、带”的工作方针,切实保证教学质量,营造全员关注、重视、支持教学的良好氛围,特对听评巡课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,具体决定如下:
一、总体要求
全校各级领导及教师应高度重视听评巡课工作,将其视为提升教学质量、优化教学管理的关键举措。
二、听课安排
1.校级党政领导: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,巡查不少于2次,重点关注教学总体情况、教风学风问题及各职能部门服务教学的情况。
2.各学院(中心、部)正副职: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(日间6次,晚间2次),巡查不少于18次(日间14次,晚间4次),主要听本学院(中心、部)教师担任的课程和本单位学生所上的课程,了解各门课程存在的问题和学生对各门课程(包括实验、实习课)的意见和建议。
3.专业群主任、教研室主任:每学期对听课不少于6次(日间5次,晚间1次),巡查不少于10次(日间7次,晚间3次)。主要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、教学效果,并对课程教学内容要求或课程标准的落实情况、教学方法的改进情况及教师的课堂教学方法等进行评价。
4.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正副职及人员:正副职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(日间3次,晚间1次),巡查不少于8次(日间6次,晚间2次)。其他人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(日间2次,晚间1次),巡查不少于10次(日间7次,晚间3次),全面了解教学管理情况。
5.学生工作处、校团委正副职及辅导员:正副职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4次(日间3次,晚间1次),巡查不少于6次(日间5次,晚间1次),辅导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,巡查不少于8次(日间6次,晚间2次),重点关注学生学习态度、课堂纪律等。
6.专职教师(不含新聘教师):每学期进行同事间交叉听课,每位教师听评本单位内的课程每学期不少于8次(日间6次,晚间2次),听评非本单位课程每学期不少于2次,并积极参与教学观摩活动。
7.新聘任教师:每月听课6-8次,一学期需听满24次(日间19次,晚间5次),以听课记录表考核。
三、巡查安排
1.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每学期初发布《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巡查值班安排表》,未安排足够次数的人员应自行补足。
2.晚间巡课采用多样化方式,优先实地巡查,以便于更直接地观察和了解教学情况。特殊情况,教师可至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进行报备,并使用云启智慧教育云平台开展远程巡课。
四、记录与反馈
1.每次听课需在教务信息平台或云启智慧教育云平台填写《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听课评析表》,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。
2.每次巡查需填写纸质版《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秩序巡查记录表》,交至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并签字。
3.各学院(中心、部)每周分析、汇总听课结果,形成周报交至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,由其汇总复核后通报相关问题,并将听课完成情况与绩效考核挂钩。
五、评价与考核
1.听课评价作为教师晋职、考核、评奖的依据之一。
2.听课情况作为考察各级领导干部的内容之一。
3.定期公布或通报听评巡课情况,并召开会议研究处理教学检查中的问题。
六、执行与监督
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。
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与科研处
2024年10月28日